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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房产转给妻子后遭“闪离” 房产争夺战引发关注

Mar 25, 2026 IDOPRESS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徐莉第三次在法庭上见到李琳时,对方拿出一本房产证,上面写着“李琳,99%产权份额”。此次起诉,李琳要求分割房产,一分都不能少。被告席上的前夫刘亮比李琳小13岁,显得手足无措,一时不知如何辩驳。

这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李琳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双方刚分居三个月,因刘亮不同意离婚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一年后,李琳再次起诉,态度坚决,刘亮见婚姻已无法挽回,最终同意调解离婚,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而两次离婚诉讼中,李琳只字未提财产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刚解除,李琳就第三次将刘亮诉至法院。

故事的开端始于一次偶遇。2018年3月,36岁的李琳与23岁的刘亮因搭乘“顺风车”相识。李琳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离异后带着一个女儿;刘亮刚退伍不久,在证券公司做销售,未婚。相识一个月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1月,他们登记结婚,从初次相遇到领证不过10个月,其间双方父母未曾见面,也未举办婚礼。婚后初期,两人仍各自住在父母家中,未共同生活。

刘亮父母是收入不高的普通职工,多年前老宅拆迁分得的两套房屋是家庭主要财产。其中小的一套对外出租,补贴家用;大的一套当时价值近千万,一直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全家居住于此。婚后,李琳提出,自己的孩子想就读更好的学校,需要将户口迁入刘亮家,并希望能在房产中占有份额。刘亮真心对待这段感情,对李琳的女儿也十分疼爱,便劝说父母先把房产过户给自己。父母一开始不同意,刘亮以“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服了他们。

2019年7月13日,刘亮父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赠与合同,将名下产权份额赠与刘亮。四天后,刘亮又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李琳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99%份额登记在李琳名下,自己仅留1%。刘亮在庭审中坦言,当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被问及产权比例,他未及深思,但为了“表忠心”,一时冲动做出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