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芬太尼类物质犯罪。
芬太尼类物质是强效麻醉性镇痛剂芬太尼及其类似物的统称,具有合成变异快、衍生种类多、滥用危害大等特点。
这份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共18条,自今年9月23日起施行,其中主要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芬太尼类物质分为药用和非药用两类。
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有关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刑法规定的有关海洛因的数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