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八组来到辽宁省葫芦岛市国道京抚线(通道桥一号至七里河桥段)修复养护工程及高桥中桥二号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第2标段进行检查。专家在施工现场发现临时用电装置存在严重问题,只有4根线,缺少PE线和漏电保护装置,不符合建筑工地应配置的TN-S系统标准。专家对这种粗糙的临电设置表示担忧。
在项目部办公室,专家查看了《工地临时用电方案》,发现其编制依据是已被废止的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现行标准应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专家还指出,一级配电箱中的PE线整体缺失、漏电保护装置缺失,在涉水区域极易发生人员触电的风险。
专家询问项目负责人赵某电工是否有证,赵某回答有证。但当专家要求赵某将电工叫到现场时,赵某称电工不在,并且提供的《电工月度巡查记录表》上没有电工本人签字。专家强调需要尽快找一个合格的电工来整改临电装置,以避免安全隐患。
此外,专家发现该项目交通组织方案要求自2026年6月2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对国道京抚线大红旗营子至七里河桥段进行全封闭施工,但实际并未实施全封闭,外部车辆和人员仍能通行。专家质疑为何未按方案执行,并指出若在此期间发生事故,责任归属将成问题。
专家进一步询问桥梁拆除是否属于危大工程,赵某确认是。然而,项目方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存在坍塌风险。根据相关标准,这些问题均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需限期整改。赵某承诺会立即改正。